镇宁自治县沙子乡甲山村土地整治项目、沙子乡河边村弄染村土地整治项目、沙子乡中箐村土地整治项目、六马镇八大村打罕村土地整治项目、良田镇顶坛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沙子乡甲山村土地整治项目、沙子乡河边村弄染村土地整治项目、沙子乡中箐村土地整治项目、六马镇八大村打罕村土地整治项目、良田镇顶坛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镇府函〔2019〕7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沙子乡甲山村土地整治项目、沙子乡河边村弄染村土地整治项目、沙子乡中箐村土地整治项目、六马镇八大村打罕村土地整治项目、良田镇顶坛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
项目规模及内容:详见项目设计文本。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招标内容:镇宁自治县沙子乡甲山村土地整治项目、沙子乡河边村弄染村土地整治项目、沙子乡中箐村土地整治项目、六马镇八大村打罕村土地整治项目、良田镇顶坛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近一个月纳税的凭证);④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近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⑥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⑧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经审查合格后出具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方可进行报名;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年/月/日/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华亿体育,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万东支行。
帐号:240200440920001339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2日(北京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华亿体育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安顺办事处清水湾E区E2栋30-1)。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把投标文件递交华亿体育。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亿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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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便民服务大楼6楼 |
地址: |
安顺办事处清水湾E区E2栋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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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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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卫东 |
联系人: |
李 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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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1808434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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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8285114515 |
手机号码: |
18084342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