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册亨县城市智能交通建设一期项目已由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册发改字【2017】6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册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册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西南州册亨县
2.2 项目规模:建设电子警察系统4套,红绿灯系统3套,违章抓拍系统8套,测速卡系统4套,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1套,指挥中心装修。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册亨县城市智能交通建设一期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6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0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6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0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09日13时4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09日13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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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册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亿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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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册亨县 | 地址: | 兴义市公园首府1栋2单元902室 |
邮编: | 552200 | 邮编: | 562400 |
联系人: | 陈海欧 | 联系人: | 黄靖 |
电话: | / | 电话: | 0859-3245779 |
手机号码: | 13398599363 | 手机号码: | 18208615700 |
传真: | / | 传真: | 0859-3245779 |